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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教研究:我国现代学徒制实践的困境、成因与进路
发表于 2023-10-31 | 191次阅读 | 作者 | 来源

摘 要:发展现代学徒制是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选择。我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呈现出较为丰富实践样态,也为现代学徒制发展提供了中国方案,但在实践层面仍面临诸多困境。通过扎根理论研究发现,政府制度保障不健全、企业参与不足、职业院校治理能力孱弱、学徒认同度不高以及契约精神的缺失等问题成为阻碍现代学徒制实践的现实困境。由于现代学徒制存在多重制度逻辑制约而产生困境,破解现代学徒制实施困境在于构建多重制度逻辑共生的空间,“锚定共同价值目标,实现共同的利益”“推进制度匹配,完善制度体系”“多元主体协同,提升耦合性”。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实践困境;制度逻辑

一、问题的提出

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是实现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命题。增强适应性的核心要义是职业教育要主动适应产业发展,学用一致,做学合一。现代学徒制是高水平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互洽匹配的重要育人模式。国家擘画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图景,大力发展现代学徒制,颁布一系列现代学徒制政策,推动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展开。2019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提出总结现代学徒制试点经验,全面推广现代学徒制;2022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通过并正式公布,明确提出“国家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中国特色学徒制以法律形式得以确立。

现代学徒制试点改革以来,我国各地开展了数量众多的试点项目,呈现出较为丰富实践样态,也为现代学徒制发展提供了中国方案。从实践具体来看,我国现代学徒制围绕着校企“双主体”育人机制展开,在招生招工一体化、标准体系建设、双导师建设和管理机制等方面展开了探索实践,试点呈现出全面铺开、纵深推进、亮点纷呈的局面,深化了职业教育类型本质属性,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初步形成。然而,经过一段时期的探索,现代学徒制实践中不同程度地出现试点方向迷茫、政策保障体系不健全、企业培养主体地位缺失、企业培养能力不足、员工学徒双重身份保障不力等突出问题。现代学徒制的实施,一方面呈现出职业教育在新时代市场倒逼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的“炙手可热”;另一方面,则让职业教育在现代学徒制框架中体会到基于逻辑冲突的“难言之隐”。现代学徒制是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遭遇现实的挑战。对现代学徒制的研究需要置于更加宽广的实践背景和制度环境中加以考量,以管窥现代学徒制实施面临的复杂张力,探寻现代学徒制实践困境背后的逻辑,回应现代学徒制实践的现实关切以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办学质量。有鉴于此,本研究以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总结报告文本为分析对象,借助文本分析工具和质性方法,基于扎根理论剖析现代学徒制面临的困境和挑战,进而明晰实践进路。

二、现代学徒制实践困境的表征

研究采用扎根理论与文本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构建现代学徒制实践困境分析框架。扎根理论强调从资料中对文本进行深入分析,从中提出理论,逐步形成理论框架。本研究将教育部现代学徒试点单位的总结报告文本导入软件,经过认真阅览文件文本,把具体实践问题予以概括整合,通过质性分析软件NVivo12对实践问题的文本进行编码。本研究采用斯特劳斯和科宾的开放编码、轴向编码、选择编码的三级编码进行编码,最后形成分析框架。

1.一级编码与二级编码

一级编码为开放编码,将原始的文本逐行编码,其中具体内容与研究主题高度符合的部分归入不同的参考节点中,形成基本概念和表述,即次要类属,它代表着下属的子类目,表示节点之间存在的主从关系。探索和分析概念内属的内在联系,进行二级编码,进一步归纳和聚类形成主要类属,以区分各类来源的资料并进行分类,确定质性研究中研究文本的类目及范畴。为全面详尽地概括政策文本材料内容,本研究反复研读300份教育部现代学徒试点单位的总结报告文本,将相关内容规定进行分解和比较并逐句登录,并不断完善、移动、合并或删减各类节点,直到无新译码产生达到饱和为止,最终形成现代学徒制试点实施中存在问题的质性分析框架。其中,共计4个主要类属、15个次要类属、30个具体内容(见表1)。

 

第一,政府制度保障不健全:影响现代学徒制实施的关键问题之一在于政策与制度保障不充分,具体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国家层面缺乏对现代学徒制自上而下顶层设计的相关制度与机制。一方面,将现代学徒制关键要素全覆盖、各层级畅通的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建成,包括学徒的法律身份与权益保障、政府的引导职责与权力边界、企业的主体地位与权责义务、行业的指导监管与标准考核、院校的自主办学与人才培养等;另一方面,由政府权威引导,行业、企业、院校多元主体参与制定的学徒培养标准体系还未形成,第三方评价体系引入不足,难以支撑现代学徒制的长远发展。二是在政策资源的供给上缺乏操作性较强的推进策略。地方政府缺乏可操作的配套法规以及利益均衡机制;同时,尚未形成有效、可复制的现代学徒制管理制度,包括企业准入机制、专项资金保障机制、校企合作相关的优惠政策、评价与监督机制等。三是尚未搭建有效的对话协商平台。面对校企合作中双主体间的价值诉求的错位与现实利益冲突问题,制度化的利益相关者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亟须建立,以提高现代学徒制的运行效率。四是地方政府基于自身的利益诉求,激励各主体参与学徒制试点的政策执行力度不强。对现代学徒制宣传力度不够、对院校的招工招生政策支持、对于参与试点企业资金等政策倾斜尚不完善,各地政策执行不一,造成政策执行“扭曲”。

第二,企业参与不足:企业作为校企协同育人的“双主体”之一,企业参与意愿的强弱是决定现代学徒制能否有效运行的关键因素。从总结报告的材料来看,在企业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激励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相关政策过于宏观,具体实施细则尚不明晰,致使政策无法落地,企业不能通过参与学徒培养获得诸如税收减免、财政补贴之类的经济利益,降低其参与积极性。人才培养产权机制的缺失,致使企业的培养成本难以收回,减少了企业对现代学徒的投资行为的发生概率。二是企业参与校企合作话语权不足。试点推进多数为学校主导、企业配合,不管是在教学计划的制订、培养标准的建设、教学内容的实施、双导师的沟通与交流等诸多方面,企业的主体地位尚未得到充分彰显。三是企业与学徒间缺乏信任。企业对学徒的培训以“成本—收益”的方式进行教育投资,然而过高的人员流动与企业间的“挖人”行为造成企业人力资源的流失、技术技能积累的中断,导致企业投入与回报的失衡。企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对学徒培养缺乏顶层设计等,致使学徒技能的全面发展受限。四是企业师傅参与度不强。企业师傅的教学经验匮乏成为制约其教学水平与执教能力关键因素。企业师傅制度尚不完善,对企业师傅的资格准入的遴选标准、培养培训的经费支持、权责待遇的明晰缺乏国家制度层面的规约。另外,就企业师傅自身而言,岗位工作与教学工作的客观矛盾、对技术传授有所保留、企业师傅的身份认同感等问题都成为影响企业师傅参与积极性的重要一环。

第三,院校治理孱弱:职业院校作为重要的一元参与到现代学徒制构建中,然而在试点实践中,职业院校的短板逐渐凸显。一是校企合作不深,职业院校在专业建设、课程体系与人才培养方面与企业对接难度大。具体到人才培养方面,以现代学徒制为切入点的人才培养模式尚未形成。多数职业院校都缺乏与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相适应方案设计、培养标准、组织管理机构与实践经验。二是学校导师团队队伍建设不强。学校导师虽然具有较强的教学理论水平,但缺乏企业生产、管理一线的实践经历,缺乏组织员工“做中学、学中做”的能力,难以满足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根本需要。三是现代学徒制“工学结合”教学管理模式改革深度不够。校方管理人员对现代学徒制实施带来管理上的改革包括招生政策变革、学籍注册问题、师生管理问题等尚不适应。四是缺乏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融合柔性评价机制。在现代学徒制双主体管理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对教学计划的制订、学习成果的认证与融通等方面存在实然与应然的差异。

第四,学徒认同度不高:学徒方面的突出问题表现在学徒对现代学徒制认同不高、契约精神的缺失和权益得不到保障等三个方面。一是学徒对现代学徒制试点认同感不强,一些学徒对合作企业的条件、环境与教学模式感到不适应,对参与现代学徒制的能力提升前景与就业生涯发展前景存在疑虑。二是学徒契约精神的缺失所导致学徒的流失,使合作企业投入的培养成本亏损,直接影响到校企双方后续的合作。三是现代学徒制缺乏对学徒权益保障与监督机制。现有法律法规的缺失使得学徒在培训期间得不到应有的工伤保险、工资待遇等方面的保障。培训合同的约束力不强,学徒在企业接受培训缺乏严格的监督,易使现代学徒制成为企业获取廉价劳动力的重要渠道,其导致员工的流失而难以运行。

2.三级编码

三级编码是编码的最高层级的环节,是在一级编码与二级编码的基础上挖掘概念类属间的内在关系,进行系统的分析比较,最终得到能够统领所有概念或范畴并服务于研究主题的“核心范畴”。沿着现代学徒制实践困境的脉络进行分析,笔者提取现代学徒制的实践问题作为核心类属,其包含政府制度保障不健全、企业参与不足、院校治理孱弱和学徒认同度不高以及契约精神的缺失。现代学徒制实施困境呈现“多重逻辑制约”的特征。现代学徒制存在多重利益主体,不同主体的制度逻辑不同,在多重制度逻辑冲突下,不同主体基于自身的利益和偏好,往往采取机会主义的理性选择,从而造成现代学徒制实施仍存在一些困境。在实践层面如何推动现代学徒制更好地同企业发展相适应、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期待相契合依旧是一个难题。

三、现代学徒制实践困境的成因

1.政府的逻辑:制度规约和政策供给短缺

国家逻辑在现代学徒制实施中突出表现为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政策保障现代学徒制实施。国家逻辑的核心是现代学徒能够培养掌握精湛技术并具备技术创新能力的技术技能人才,通过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来助推人力资本的提升,进而促进经济社会繁荣发展。国家持续加强现代学徒制政策供给,以增加政策体系的系统性,但如果分析现代学徒制政策的供给,不难发现,制度体系不完善依然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现代学徒制评价和监管制度建设滞后,政府、企业、行业、学校的协同不强,对行业企业参与的激励和保障机制欠缺、政策操作性和刚性不强的疏漏虚设等问题已经成为掣肘现代学徒制实践的关键因素,主要体现为信息不对称、政策资源供给的短缺和执行偏差。其可能产生的结果是:政策“碎片化”或政策在落实中“空转”,导致现代学徒制运行结果与政策目标产生不一致。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优势并不会自动转化为治理效能,需要通过制度化治理来完成,实现制度与行动的实践统一。尽管中央政府提出按照规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优惠政策来支持企业,但地方政府激励政策落实不充分、不到位甚至落空,制约了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的动力。基于委托—代理视角,中央政府作为委托方,制定现代学徒制政策,地方政府作为代理人,一方面对中央政策作出回应,响应中央号召落实现代学徒制相关政策,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有自身的利益需求,地方政府政策制定与实施的基本逻辑更多受到财政收益最大化的目标支配,促进经济增长和增加财政收益才是地方政府的优先目标。地方政府既要给企业“金融+财政+土地”的激励,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又要给学徒一定的资助,实施此政策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地方财政压力,因此,对企业的激励政策落实在地方的优先性较低,地方政府在执行落地中选择“形式化执行”“变通执行”“打折执行”。

2.企业的逻辑:市场竞争与利益诉求尚未满足

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遵循市场逻辑,市场的逻辑归根结底是利益的逻辑。从企业长远发展角度考虑,企业参与学徒培养,是为了获得企业人才储备;从企业近期角度而言,是为了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成本—收益始终成为影响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重要因素,但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面临两种困境:其一,高成本,企业在现代学徒的成本包括培训的直接成本、学徒实习补贴、福利成本以及生产力的损失等;其二,高风险,对于企业而言首先要追求经济效益,企业更希望学徒在毕业后留在企业工作,学徒的流失导致合作企业投入的培养成本亏损,企业无法实现任何的投资回报。此外,对企业而言,还面临着商业机密泄露、生产管理技术和核心技术外流的风险。

政治经济学家认为,技能培训市场失败的原因在于“挖人”所带来的界外效应,因为企业在劳动力市场和产品市场上都面临着竞争,市场中的单个企业将会试图从其他企业中“挖人”,以此来逃避技能培训过程所需成本,这实际上就是偷取竞争对手(在技能培训上)的投资。过度自由的劳动力市场是现代学徒制的关键性制度障碍,劳动力市场的自由化程度是决定学徒制能否存续的关键因素。当前我国的劳动力市场类似于英美的完全自由市场,这种环境更容易激发企业之间的“挖人”行为。在一个开放的劳动力市场中,与学徒培训相关的成本构成了企业一种不安全的风险责任。当企业看不到参与的“好处”时,就会削弱企业参与动能性以及对学徒制的公共利益缺乏采取长远的眼光,这时企业育人逻辑和市场逻辑之间就会产生一定的张力和冲突,导致企业在现代学徒制实践中积极性不高,表现出机会主义行为、“搭便车”和社会责任策略性规避取向。

3.职业院校的逻辑:人才培养的需求与自身能力建设不足

职业院校的逻辑的核心是参与现代学徒制既有利于提高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质量,也有利于提升职业院校的社会知名度、办学资源和办学内涵。在国家的政策制度安排下,职业院校无疑承担着培养现代学徒的重要使命,现代学徒制既是职业院校在后工业时代背景下的教育逻辑指向,也是国家对职业院校的新期待。

职业院校积极参与现代学徒制试点,但职业院校自身的能力建设明显不足,缺乏有效的实践路径和推进策略。对于职业院校而言,校内政策支持、配套制度的供给和规范性管理不完善与缺乏有效的落实,这些折射职业院校在现代学徒制实施中的现状。从传统课堂教学到现代学徒制建构的转型,职业院校的组织能力、管理机制以及实践经验还相对孱弱。一方面,学徒企业实习缺乏相应的组织管理制度和指导人员,职业院校对学徒在企业的技能技术学习、职业发展等问题回应和支持不足;另一方面,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课程设置等方面未能与企业进行深度合作,导致教学空间与实践空间缺乏有效整合,彼此之间出现脱嵌。囿于缺乏核心政策支持以及体制机制不完善,职业院校与企业呈现松散非紧密型合作关系,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缺乏自上而下的政策与自下而上的需求共同构成的“动态的耦合”。二者在很大程度上形成了基于熟人、社会关系的合作行为,而非基于需求基础上自愿合作的行动逻辑。

4.学徒的逻辑:内在需求动力和主体意识不够

学徒的逻辑是指员工参与现代学徒制的认知逻辑。员工参与现代学徒制具有发展性价值,即员工参与现代学徒制对其个体技术技能的提高和就业能力的提升都有着重要意义。学徒是现代学徒制的重要主体,员工参与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有赖于学徒个体对现代学徒的主观认识和理解。一方面,学徒受年龄、阅历的局限,对学徒的身份缺少认同感以及不能深刻理解现代学徒制的重要意义,遇到艰苦的学徒岗位或者在培训环境中遇到困难,学徒便会选择退出企业;另一方面,在个人逻辑层面,对于学徒而言,参与现代学徒制不仅源于技术技能的学习和提高,也源于对职业的期待。德国的学徒制是一个较好的例子,教育、学徒制和就业之间的密切联系就未来就业的必要性及前景发出了明确的信号。相比之下,当前我国现代学徒制与就业之间的联系较为松散,这也会影响学徒参与现代学徒制的内生动力以及培训收益的清晰认识。

在学徒参与现代学徒的实践中,个人逻辑发挥了重要作用。学徒对学徒制内在需求越高和认知越清晰,学徒参与现代学徒制的主体性越高,可能就会感到满意;反之,如果学徒不能认识学徒制的重要性,学徒离开企业概率越大,最终导致“学徒身份认同低—学徒流失常态化—企业用人利益无保障—企业不保障学徒权益—学徒流失”因果循环的结果。

四、推进现代学徒制发展的进路

1.理念层面:锚定共同价值目标,实现共同的利益

政府、企业、职业院校和学徒存在多重制度逻辑的冲突,破解这些冲突需要融合多重制度逻辑,尤其是育人的公共社会逻辑和市场逻辑,寻找共同的价值,激发政府、企业、职业院校、学徒共生合作的动力。推进现代学徒制高质量发展要理顺政府、企业、职业院校和学徒等四类关系,明确我国实施现代学徒制的价值驱动属性,现代学徒制应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根本。政府、企业、职业院校和学徒层面的协同行动是现代学徒制顺利实现的关键环节,政府、企业和职业院校逻辑应当自觉嵌入人才培养的价值链条中,在此过程中实现企业与职业院校利益相融合,形成利益共同体。

现代学徒制的构建不是人们基于自身理性思考而进行设计的产物,而是在技能形成的制度构建中各个利益诉求主体之间相互博弈的结果。现代学徒制能够得到理想的实施并产生实际效果,离不开一个广泛参与、利益共享的运行环境。学徒制是一种跨界的教育形式,学徒不仅在学术环境中学习技能,而且基于工作的环境,在实践中学习。现代学徒制汇聚多元主体,不可避免地出现多元主体因获取各自利益而彼此博弈的现实样态,因而也就要求在现代学徒制的实施过程中,秉持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将社会多元主体的利益诉求聚合,满足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学徒等多元主体的利益诉求,规避因多元主体博弈引发的利益失衡,以此成为推动现代学徒制发展的不可或缺的社会基础。具体来说,确保行业在参与中实现技能、技艺的传承创新,企业在实践中能够获得经济的利益,师傅在传授技能中稳定获益,职业院校在实践中能够实现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学徒在技能学习中得到技能资本的增值。现代学徒制的实施过程要基于人才培养的利益认同的方式,寻找利益整合的共同点,凝聚合作共识点,实现利益主体权利共享和责任担当。

2.制度层面:推进制度匹配,完善制度体系

通过梳理现代学徒制实践的各种困境可以发现政策和制度的短缺是其根本。迈向高质量的现代学徒制需“制度之治”来实,制度建设是高质量现代学徒制的内在规定性。政府应加强政策的协同性与可执行性,现代学徒制的有效实施需要制度匹配的支持。在我国当前的语境下,需要考虑企业参与学徒制面临的高成本和高风险,在企业利益的缺失下易造成学徒培养质量不高,也易造成学徒沦为企业获取廉价劳动力的“工具”。现代学徒制的有效实施需要构建制度以处理企业利益与社会责任的矛盾、学徒培养质量与现实期望的矛盾。

企业的学徒成本被视为学徒制实践障碍的主要决定因素之一。诸多研究表明降低企业的成本成为现代学徒制政策制度的核心议题。德国、日本、英国等国的经验表明,成本分担制度是鼓励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重要制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的培训成本需以较低工资的形式转嫁给受训者或者得到补贴。由此而反观我国,需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利益保护的制度安排,运用经济杠杆,采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成本,激发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对学徒培训进行集体的投资,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地方政府需要统筹协调相关行政部门,发挥多方部门力量,在地方政府支持下政策能够“落地生根”,让企业能够得到相应的回报。衡量现代学徒制有效实施的真正标准不是参与的数量,而是工作场所技能形成的质量。如果没有明确的培训标准,学徒培训的质量将面临不确定。现代学徒制的实施需要建立质量保障机制,确保学徒获得期望的知识、技能和能力。构建明确的学徒培养标准的规范制度和科学规范的课程体系为教育者提供清晰的指南。建立标准清楚、以能力为基础的资格认证,构建“1+X”证书制度体系。一方面,学徒完成了在校技术培训和规定的工作时间,通过了考试,获得资格证书,从而在技术行业中获得“入场券”,能够获得预期的收入和就业的前景;另一方面,通过技能资格认证可以评估企业培训的质量,进而也能够检查企业是否对学徒进行较好的培训。技能资格认证和监管由被赋予准公共权力的组织执行,这样能够确保措施得到落实,从而为受训者与企业之间达成可信承诺协议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保障机制。

3.组织层面:多元主体协同,提升耦合性

我国现代学徒制实施之所以出现困顿,其重要原因在于利益主体的缺失。技能政治经济学将学徒制视为以集体行动而非私人合同为中心的制度。贝特格认为,在克服集体行动困境及督促雇主们放弃一己私利而实现相互合作共赢等事情上,德国强大的雇主协会组织一直发挥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德国行会作为国家与市场之间的中间机构,保证了职业教育中国家和市场利益的平衡。事实上欧洲大陆学徒制的成功在制度上植根于强大的雇主协会和工会(如德国)或更大程度的国家干预(如法国)。对于我国现代学徒制的构建而言,激励和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中介组织来促成集体行动,以破解集体行动困境。建立准公共权力的协会,充分发挥行业组织或者第三方组织(由企业、行业、劳工、教育工作者等组成学徒委员会)无疑是一种具有重要性的举措,通过行业协会或第三组织能够提高制度主体和制度之间的耦合性,降低企业与学校之间的合作成本。加强地方行业或者第三方组织对学徒教育质量的责任,制定培训标准和课程内容,提供劳动力市场信息,积极搭建校企合作信息交流平台,创建支持学徒制度的倡议,检查企业培训计划,改善学徒的就业前景,监督各方承诺的实现,协同政府、企业和学校等多方主体实现合力以化解现代学徒制实践面临的执行不足、共治难、资源匮乏等困境,从而提升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质量。

适应产业发展既是职业教育的类型特点,也是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的关键所在。面对复杂的劳动力市场和企业对人才需求的动态变化,职业院校应积极识别企业需求,与企业同频共振、互动耦合。职业院校应建立产教融通的人才培养的体系,根据企业的需求,与企业建立较高的需求匹配度,实现人才供给侧与需求侧的精准对接,使学徒既能获得高度适应市场需求的技术技能,又能满足企业的现实人力资本的需求,以此减轻企业“控人”的外部性,提高企业投资学徒的内驱力,形成企业对劳动力需求反哺的人才培养体系,并由此成为支撑现代学徒制生态系统的核心支柱。

五、结语

随着现代学徒制实践的深入推进,如何处理好政策精神与现实环境的矛盾、结构与功能的矛盾、价值与事实的矛盾,涉及现代学徒制利益共同体构建。现代学徒制高质量发展需要整个生态系统———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行业、各种规模的企业、职业院校到学徒高质量的参与,才能推动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更好适应企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这意味着实现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需要置于整体的视域加以审视,通过理念的更新、制度的完善和组织的创新不断发展和重塑。

 

来源:《黑龙江高教研究》2023年第8期

*引用格式:周维莉,胡思宇,曹靖.我国现代学徒制实践的困境、成因与进路[J].黑龙江高教研究,2023,41(08):128-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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